勞務派遣是近年來出現的一種新的用工形式。而從事勞務派遣的勞務型公司是在各級政策及勞動保障部門鼓勵、引導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,其中有的是再就業服務中心轉型而成,有的是職業中介機構擴展勞務派遣義務,有的是勞務輸出機構增加勞務輸出的形式,也有的是新建立的。
勞務派遣對于增加就業渠道,促進失業人員就業和再就業,滿足不同類型企業用人的特殊需求發揮了積極的作用,主流是應當肯定的,但勞務派遣方面存在問題也不可忽視,應當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予以解決。
勞務派遣中的問題,主要有:
一 勞動關系不清晰。
勞務型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,用人單位不直接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,造成勞動者勞動關系和工作崗位分別屬于兩家單位的情況。
二 工資支付不透明。
由于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和工作崗位分屬兩家,出現部分勞務型企業及用人單位隨意克扣工資,不按月發放工資、不按規定結付加班工資等情況,勞動者的權益受侵害后責任主體不明確。
三 社會保險不參加。
有的用人單位利用勞務派遣用人形式,逃避社會保險義務,而勞務型公司又不為勞務人員辦理參保手續,不繳納社保費,或者是讓勞務人員自己承擔繳納全部的社保費。
四 同等勞動不同報酬。
勞務人員在用人單位往往成為另類,從事的是苦、臟、累、重的工作,報酬待遇低,不享受用人單位的獎金和福利等。